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的通告
文件名称: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的通告
统一登记号: SQDR-2024-00005
索引号: 4305020001/2025-21665 发文编号: 双政发〔2024〕25号
公开目录: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2-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12-09 效力状态:

SQDR-2024-00005

双政发〔202425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秸秆露天禁烧区的通告

  为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范围

  双清区为全域禁烧区。在禁烧区内,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包括水稻、油菜、棉花、玉米,高粱等农作物生产的秸秆)。在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严禁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二、限烧区范围

  双清区为全域禁烧不设定限烧区。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在禁烧区域内进行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露天焚烧秸秆且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因露天焚烧秸秆引发的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职责分工

区城管局统一监管全区城区秸秆禁烧工作,负责范围:兴隆街道、龙须塘街道、汽车站街道、小江湖街道、东风路街道、桥头街道六个街道全域和滨江街道、石桥街道、爱莲街道、高崇山镇、渡头桥镇、火车站乡的城区部分;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监管全区农村秸秆禁烧工作负责范围:火车站乡莲荷村、杨柳村、白云村、前进村、栗山村、世纪新村、集仙村;滨江街道百合村、洋溪桥社区、寒梅村、梓树社区;石桥街道石桥村、白马村;爱莲街道大水村、云水村、砂塘村、云十村;高崇山镇谢姜村、短陂桥村、高崇山社区、渔长村、马杨村、荷兴村、凤元村、浏阳村、金银村;渡头桥镇渡头桥社区、姚村、新渡村、两塘村、东城村、新群村、鸡笼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其他基层组织作用,加强联防联控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层层落实秸秆禁烧责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农业专业合作社、种田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要带头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中如遇国家、省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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