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是全面完成小康社会建设战略目标,向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要求,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十四五”时期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稳预期,大力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优先两大战略,持续深化社会保障和人事管理两大改革,深入开展技能提升和行风建设两大行动,统筹推进劳动关系和绩效评估两项重点工作,全面推动新时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维护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建设“二中心一枢纽”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努力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
2.全面保障民生。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公共服务,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3.持续深化改革。发挥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围绕更好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人社领域改革,深入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让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4.推动人才创新。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创新驱动战略发展实施要求,创新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更具开放性和普惠性人才政策,加快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5.优化人社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深入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普惠可及、保障公平、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目标是:就业与经济增长联动机制基本建立,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实现人员全覆盖、待遇稳步提高;人才体制机制持续创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储备庞大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人事考试、表彰奖励实施更趋规范;工资收入分配更趋于合理,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行风作风建设更接地气、有温度。
(一)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宏观政策联动机制,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形成良性循环,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低于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强化高素质人才有效供给。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加大创新型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紧密结合新兴优势产业链和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一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围绕新兴优势产业,精准靶向引进人才,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引导人才有序流动。
(三)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建立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顺应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做好各项制度和待遇衔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加强考试制度、考点考场建设,提升安全考试、公正考试、科学考试的保障能力。完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细则,规范项目申请、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全面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合作治理、源头治理,竭尽全力根治欠薪。建立农民工工作形势分析机制,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助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合。创新治理理念,建立企业、政府、社会多元主体参加的劳动关系治理模式,改进和完善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指导服务,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水平。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联合惩戒制度体系,实现调解仲裁办案信息化网络化。
二、“十四五”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坚持分类施策,提高劳动参与率,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城镇就业规模,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就业1.8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促进就业政策的公平与公正。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发展家族服务业,重点推进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
(三)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离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参与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四)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重点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强化职业培训
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国家和省厅、市局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对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实行免费职业培训。在“十四五”期间,力争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2万人。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鼓励积极参保、持续参保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积极做好基础养老金统筹工作。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完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现“先保后征”的原则,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制度。
(七)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机衔接,推动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精算平衡,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强化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加大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移送制度,健全社会保险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基金监督信息系统,健全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八)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贯彻落实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完善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各类人才特点的评价方式;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修改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规范职业资格准入和评价管理,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提高基层人才收入保障水平,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九)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做好“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落实完善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人数不少于1500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关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政策措施。到“十四五”末,争取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800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5:5.5:3。
(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按照省厅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逐渐形成重点突出、配套完善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组织竞聘上岗,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逐步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
(十一)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收入的比重。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合理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研究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十二)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全面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合同履行质量。严格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重点规范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十三)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依法加大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力度。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和集体停工事件。
(十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厘清层级职责。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的作用,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十五)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对全区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分类施策,集中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每户转移就业1人,实现“能转尽转”;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培训,实现“愿培尽培”。以全民参保计划为抓手,努力实现贫困人口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倾斜政策。强化人事人才支撑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加大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发展的工作措施
“十四五”时期,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完善“三严三实”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各项学员教育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对照“四个意识”、紧盯“三大问题”,深入推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确保规划落实提供根本保证。
二是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中小微企业活动。
三是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推动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伤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加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的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