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邵阳市双清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区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上述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并负责监督管理。
5、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协助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管理职业卫生许可证,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已发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10、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2、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13、协同区财政局管理上级下拨我区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4、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编办核定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
(四)决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决算平衡情况:2017年决算总收入344.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44.46万元,2017年决算总支出344.46万元,决算收支平衡。
2.决算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支出决算344.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4.5万元。
3.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34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9.96万元,基本支出决算249.96万元,增支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4.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95.4万元,增支0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7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5万元,接待批次260次,共接待1300人;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辆,其中0辆业务执勤车,1台执法用车;无出国(境)团组。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为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5.32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九)重点绩效评估结果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励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严格按照制度办理财务业务。存在的问题: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
(十)、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
表2: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8: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9: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