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兴隆街道办事处是行政单位性质的单位,上级部门是双清区人民政府。
(二)部门职能
兴隆街道办事处为双清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内村(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居)民委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村(居)民意见,建设和要求。
3、抓好村(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村(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村(社区)服务和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区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的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隆街道办事处构成包括:党政办、财税所、民政办、城管办、综治办、计生办、经贸办、劳保站、安监站等部门。核定编制人数4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100人,其中在职人员6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6人。
(四)预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总收入687.8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507.22万元,其他收入180.58万元,预算总支出687.80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分析:2016年支出预算687.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1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1.90万元。
3、主要工作任务和经费安排: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9:兴隆办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