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邸婧)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推动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3月底,邵阳市双清区民政局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特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对象的保障标准提标工作。1-3月共发放城乡低保21400人次852.36万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243人次71.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6440人次147.96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361人次28.49万元。
据悉,为推动困难群众救助提标工作的有效落实,双清区民政局制定了《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2024年“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与“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主要从四个方面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了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将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每人每月650元提高至7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至5400元。
二是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1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90元。
三是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散居孤儿标准相应提高。
四是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9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