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数据评估认定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指标任务 |
实际完成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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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 |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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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50元每月 |
城市低保标准达到650元每月 |
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5000元每年 |
农村低保标准达到5004元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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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80元/月·人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达到8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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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80元/月·人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达到8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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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 |
散居孤儿提高到1100元/月 |
散居孤儿达到1100元/月 |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到区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工作专班(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
双清区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工作专班(区人社局):0739-5261046
双清区民政局:0739-5120719
双清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