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十一、新增资产申报表
十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2021年度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责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17、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18、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备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20、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
2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2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双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17个、市场监督管理所11个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17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秩序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加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加挂知识产权保护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加挂12315申诉举报中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保健品与盐业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与检验检测认可认证股、执法稽查股、政工股、财务股。
11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是东风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汽车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石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滨江市场监督管理所、爱莲市场监督管理所、渡头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桥头市场监督管理所、小江湖市场监督管理所、龙须塘市场监督管理所、兴隆市场监督管理所、火车站市场监督管理所。
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邵阳市双清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加挂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邵阳市双清区消费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邵阳市双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邵阳市双清区市场监管执法大队。
二、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双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邵阳市双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1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1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1.86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10名干部职工,预算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61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5.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8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81.86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10名干部职工,支出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427.4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08.54万元,占41.5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23.77万元,占21.58%;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97.02万元,占16.3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37万元,占6.65%;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80.68万元,占3.32%;其他优抚支出4.14万元,占0.1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2.03万元,占3.38%;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9万元,占1.6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21万元,占0.54%;住房公积金支出115.81万元,占4.7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057.4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37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食品药品抽检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抽检方面;专用设备、试剂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食品快速检测相关试剂、设备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支出方面;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检验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引导、鼓励和服务辖区内知识产权注册和商标培育方面;商事制度改革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一件事一次办”等商事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方面;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督和反垄断监管方面;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市场监督所工作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市场监管所人员和工作经费方面;非税收入支出经费128.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办案方面;非税收入政府统筹经费54.96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政府统筹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6.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7.22万元,下降14.22%,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1年与2020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10.67万元,基本支出2,057.47万元,单位项目支出553.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