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双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检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及相关审批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负责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法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依法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许可;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审查标准。
(十一)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从业人员相关资质及健康状态检查的监督职责。
(十二)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和合作。
(十三)在职责范围内,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食品、医药产业政策。
(十四)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双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5个职能股(室):食品股、餐饮股、药品股、综合股、办公室。同时根据区域划分及分片集中管理的原则,设立9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即:汽车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龙须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桥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小江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兴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火车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高崇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渡头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东风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另设立二级事业单位双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双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双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以及双清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因双清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不是独立预算单位,所以双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即指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1: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8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8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8:2018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91.7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8万元,增长1.86%,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增加1辆,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9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7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12万元,占80.79%;项目支出113.65万元,占19.21%;上缴上级支出 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1.7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8万元,增长1.86%,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增加1辆,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1.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8万元,增长1.86%,主要是因为增加1辆快速检测车,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1.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21万元,占7.47%;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6.02万元,占78.75%;城乡社区支出55.69万元,占9.41%;住房保障支出25.85万元,占4.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1.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4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医保、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政策缴费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360.35万元,支出决算为46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工资增长、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车1台相关的运行维护、设备购置支出增加、以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49.56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支出记账科目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6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支出记账科目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2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8.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73.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8%,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 7.5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7.5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万元,占1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没有发生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6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保养和燃料费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没有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4万元,增长82.29 %。主要原因是:食品检测配套设备购置支出增加;工会经费支出增加;人员不足,临聘人员劳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没有召开会议;开支培训费2.52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12人,主要为参加省市局相关业务培训的差旅费、培训费;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 万元,没有开展相关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