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单位性质的单位。
(二)部门职能
2017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食药监督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监管为民的工作理念,落实市、区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克服执法人员少,装备简陋等多方面困难,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区药械、食品、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得到有效监管,切实保障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实有人数为36人, 2015年到2016年从工商调入的23人一直没有办理好调入手续,工资没有按新工资标准足额预算,2017年工资标准大幅度提高。人员支出经费增加
(四)决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决算平衡情况:2017年决算总收入580.976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80.9760万元,2017年决算总支出580.9760万元,决算收支平衡。
2.决算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809760.22元,支出5809760.22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926860.74元,公用经费支出882899.48元,收支平衡。
3.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9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9.02 万元,基本支出决算 101.04万元,增支 22.02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2.72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56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接待 1.08万元,接待批次 30次,共接待 300人;公务用车保有数为 0辆,其中 0 辆业务执勤车, 0 台公务用车;无出国(境)团组。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0”
(九)重点绩效评估结果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十)专业性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
表2: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8: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9: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