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收支分类(政府预算)
5、收支分类(部门预算)
6、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工资福利(按部门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个人家庭(按政府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个人家庭(按部门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商品服务(按政府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商品服务(按部门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7、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18、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19、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1、专项清单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喝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双清、法治双清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合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禁毒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共有内设机构7个,下设二级事业单位2个,编办核定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部门预算仅包括本单位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区委政法委本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邵阳市双清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邵阳市双清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2.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0.11万元,主要是工资基数上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0.11万元,主要是工资基数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05.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37.7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75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网络通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1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5.27%,主要是综治宣传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05万元,项目支出37.7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