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十一、新增资产申报表
十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2021年度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责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喝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双清、法治双清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合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禁毒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邵阳市双清区委政法委员会内设科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政工室、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反邪教协调室、综治督导室、宣传教育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邵阳市双清区委政法委员会只有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中共邵阳市双清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69万元(经费拨款342.6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24万元,上升4.65%,主要是:2020年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4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24万元,上升4.65%,主要是:2020年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4.19万元,占74.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1万元,占16.67%;卫生健康支出15.91万元,4.64%;住房保障支出15.48万元4.5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9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47.1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案件评查工作专项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案件评查的工作经费方面;国安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保密工作方面;学校周边整治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周边治安工作方面;610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方面;综合治理经费5.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律司事务开支方面;涉法涉诉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律司事务所工作经费方面;政法专项经费10.5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专项打印、宣传等方面;维稳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等方面;流动人口与出租房管理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员清查方面;联创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创文工作方面;铁路护路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护路工作方面;特支费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特殊事情等方面;维稳处急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维稳方面;法学会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法学会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一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98.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是预算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一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逐年减少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召开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开展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5万元,项目支出47.1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