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政法委是行政单位性质的单位。
(二)部门职能
区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事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协调、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等问题,督促、推动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等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8、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9、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区委政法委和区民调中心。编办核定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
(四)决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决算平衡情况:2016年决算总收入4,736,476.92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4,736,476.92元,决算总支出4,736,476.92元。预算收支平衡。
2、决算支出情况分析:2016年支出决算4,736,476.9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9,263.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7,083.68元。
3、主要工作任务和经费安排:主要用于司法救助462,243.00元,办公设备购置176,500.00元,综治平安建设年300,0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494,066.00元,其他司法支出31,451.00元。
(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预算总收入2,650,100.00元,决算总收入4,736,476.92元,主要为司法救助、综治平安建设年、公共安全经费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1,810,129.30元,无政府采购。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3,504.00元,同比减少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6,898.00元,同比减少16.01%。截止公车改革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606.00元,同比增加6.35%,主要为车辆大修;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无增减。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共1025人次。
二、2016年政法委部门决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