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统计局是行政单位性质的单位,
(二)部门职能
主要职能包括如下:
1、负责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工业、交通运输、能源、劳动工资、人口、科技、房地产、建筑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投资、农业、农调、统计法规、计算站等专业统计工作,
2、负责对全区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组织专题研究,提供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
3、负责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提要和统计月报编辑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区综合性统计数据,指导全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参与全区经济社会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组织全区统计成果宣传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抽样调查,对涉及企业的重要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估;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编印企业调查资料;开展对企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分析研究,向各级党政机关提供企业调查资料和信息。
5、负责城镇、农村住户调查网点建设基础工作;原始资料收集;进行城镇居民和农民收支、生活消费水平的计算;
6、负责文、教、卫、体等专项调查;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的专项调查任务;开展统计调查分析,向党委、政府提供专项调查分析报告和咨询服务。
7、负责统计内、外网站管理,统计调查信息发布和传输;负责计算机设备维护和管理;
8、负责各种统计调查的软件开发和应用的指导和培训;负责统计调查的数据处理和各种大型普查的光电录入。
9、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布置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大型普查工作和省市调查队布置的抽样调查,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10、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研究制订全区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拟定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验生活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11、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业务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12、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
13、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负责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14、开展小康监测、贫困监测等方面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文、教、卫、体等专项调查;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的专项调查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预算编办核定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四)预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90.2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90.29万元,预算总支出90.2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支出预算90.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0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3、主要工作任务和经费安排: 主要用于统计专项资金和普查经费1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