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4-09-25 来源:双清区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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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邵阳双清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双清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经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形成综合评价结论。现将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双清区司法局是双清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社区矫正工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律师工作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股行政复议应诉股政工室等股室,下设12个司法所。年末编制45人,实际在职人员42,人员控制率93.3%

   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4、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乡镇(街道)及其区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区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1、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区司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0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04万元,项目支出199.80万元。

基本支出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2023年度区司法局年初收入预算数为756.14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为100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84万元。

支出管理方面,区司法局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日常经费支出、政府采购、预决算编制、资产管理等各项规定,制止奢侈浪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支出情况。2023年区司法局基本支出810.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4.3万元元(其中基本工资134.8万元,津贴补贴149.7万元,奖金32.76万元,伙食补助2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万元,住房公积金36.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41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3.8万元,实际开支总金额16.35万元,公车购置费11.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7万元,节约预算资金7.45万元,预算执行率68.7%。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99.8万元,年内已全部收到。其中:社区矫正工作经费65.27万元,主要用于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方面;人民调解工作购买服务经费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方面;依法治区经费主要用于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方面;法律援助经费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方面;社区矫正购买服务经费主要用于矫正其犯罪心理和恶习方面;普法宣传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法治方面;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经费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平台建设方面。

评价组在评价过程中,发现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未按政府会计核算要求记账,所有项目支出全部计入记“行政支出-基本支出”,导致年度决算报告信息不准确,项目支出数据为“0”。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邵阳市双清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进行了现场绩效评价,现场评价工作内容主要有:

核实数据。核实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2023年度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调查分析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23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

(四)问卷调查。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发放问卷,进行调查。

(五)综合分析。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六)撰写评价报告。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维护社会稳定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大。

一是安排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建设工作,92个村社区基本全部建好法治文化阵地,其中在百分之八十场地条件好的社区,建设了高标准的法治文化广场,百分之二十的社区沿社区道路建设了文化长廊。2023年双清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利用矛盾纠纷“一站式”平台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75件,其中重大矛盾纠纷43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

二是开展2023年“迎建党百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调解活动,共排查出矛盾318件,矛盾调解成功318件,调解成功率高达100%。没有出现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处理不到位,引发群体性械斗、集体性上访等事件。

三是每月根据案件线索出一期人民调解动态;司法所根据案件调解情况,每月至少出一期调解公告,张贴到各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按照要求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纪要。按照司法部要求建立人民调解案例库,积极推荐、报送本地人民调解经典案例,完成全年报送人民调解案例12个。

四是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实行量化考评,将矛盾纠纷的处置效果同调解员的奖励和补助挂钩。

2、重点人员管理措施齐。

一是全年开展了次社区矫正案件交叉评查。邵阳市内内交叉评查,绥宁县案件评查工作组对我区社区矫正案件进行评查,评查案件344件,其中合格案件339件,瑕疵案件5件,不合格案件0件。

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双清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通过信息化核查和逐一谈话、走访等,排查全区在矫人员265人次,排查全区安置帮教人员585次,未发现安全隐患。通过公安机关大数据平台,对在册的244名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进行了排查,对不假外出等违规对象,视情形采取了教育谈话、训诫、警告等惩罚措施。

三是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对于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做好宣传教育并签订扫黑除恶告知书、保证书。2023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5人,已解矫90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58人,其中缓刑149人,管制1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共变更执行地(居住地)12人,共迁入6人,迁出6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共开展调查评估105件。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213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43人,解除矫正人员82人,对区现有重点帮教对象47人,全部落实“五包一”管控机制;帮助罗鹰等困难刑释人员解决了生活困难,今年以来共帮助服刑家属申请远程探视115人次,成功会见78人次。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今年6月完成了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推行区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为民、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切实解决群众在行政争议领域“急难愁盼”的问题,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2、行政诉讼案件结案率高,维护了政府权威。区本级共登记行政复议案件76起,经审查,因不符合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6件。已受理的76件行政复议案件,共办理结案76件,其中经过调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6件,实质性驳回行政复议请求11件,程序性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6月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共培训12个乡镇街道,28个区直部门,共112人次。

3、参与规范文件修订和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积极做好涉法事务服务。2023年共审查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其他文件13件,均按规定出具了审查意见或提出了修改建议,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时率、规范率、报备率均达100%。同时,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安排部署,全年开展文件即时清理工作5次,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民族工作、刑事司法政策、新行政复议法等。充分发挥法律“智囊”作用,协助处置各领域各类型涉法事务时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共154条,出具法律意见书19份;审查政府合同25件,参与处理信访事项10次,并积极配合做好拆违合法性审查、征地与房屋征收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以及市政府立法调研等工作,编制区政府公报1期。

4、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制社会。积极营造“八五普法”宣传氛围。上半年开展返乡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6.26”国际禁毒日宣传等系列宣传活动,下半年组织大学生暑假“送法下乡”、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共计法治宣传活动32场次,累计接受教育群众8600余人次,接待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发放书籍6000余册。在“法律七进”活动中,重点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送法进乡村活动和送法进社区,突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和继续做好农村“两委”干部、留守青少年儿童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积极主动作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开辟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军人等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作便民法律服务卡等5000余份,为特殊人群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2023年,共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84件,已结案34件;刑事法援案件共受理125件,已办结26件;行政案件受理1件;刑事认罪认罚案件受理151件,办结151件;全年累积受理各类案件461件,办结211件。全区本年度工作任务为230件,完成率达200.4%。组织全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注册,9个律师事务所共77名律师全部通过检查考核。组织辖区九个律师事务所开展两次学习教育集中培训,开展党史教育培训活动,到八路军驻湘通讯处进行参观学习。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力不强。                                

部门预算执行率达130.43%,预决算数据之间偏差较大,部门预算与执行之间偏差大。

原因分析: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全面、精准,造成预决算数据偏差较大;预算执行力不强,经费支出审批与部门预算匹配度不高。

(二)人员控制率高。

部门“三定方案”确定人员编制为45人,2023年末实际在岗人员为42人,控制率为93.3%。

     原因分析:部门合并简单粗劣,人员未充分分流。

  (三)项目资金核算错误。2023年度部门项目资金支出199.8万元,未按核算要求计入“行政支出-项目支出”,全部计入“行政支出-基本支出”。导致决算报告中基本支出数据虚增,项目支出为“0”,决算报告数据不真实。                         

原因分析:制度执行不力。

  (四)固定资产管理粗放。未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了解固定资产使用现状,掌握部门家底;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条码管理。

原因分析: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科学编制预算,提升预算执行力

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应根据上年支出状况、本年工作计划、人员和工资调整以及财政政策,分项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降低年度预算调整率;根据资金用途合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                                        

(二)严格控制人员准入。严把人员准入关,提高人员素质与办事效率,逐步降低人员编制,减少财政负担。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好政府“管家”角色。按照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合理购置、配置、处置和维修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清查盘点,掌握资产质量状况,发挥资产效能。及时处理资产进出信息登记与核算,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合理发挥其用途根据部门职能履行需要,合理申报项目与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到位后正确运用会计收支科目,分开核算基本经费和专项(项目)经费,并按照项目资金名称做好辅助核算,确保不同经费之间、不同项目资金之间不混搭使用,做到各尽其能,专款专用。

自评表

邵阳市双清区司法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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