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双清区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承担本局行政执法监督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前对案件的复查、应诉工作。
(二)负责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指导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三)指导、管理、监督辖区内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五)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和对刑满释放及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管理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监督、组织实施本区法律援助工作。
(八)参与依法治区和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双清区司法局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基层股、社区矫正股、公律股、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下设12个司法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双清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只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 765.76 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 59.23 万元,减少 7.73 %,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有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小幅度的变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765.7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65.76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765.7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65.76 万元,占 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765.76 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 59.23 万元,减少 7.73 %,其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有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小幅度的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765.7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59.23万元,减少 7.73 %,是因为单位人员有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小幅度的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765.7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30.37万元,占95.38%;住房保障支出35.39万元,占4.6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95.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6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9%,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一是年中追加预算;二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5.61万元,支出决算为39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变动、业务经费预算等;二是年中追加公务交通补助、绩效奖励等经费预算;三是工作需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66.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78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调整了科目。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58.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1.31万元,支出决算为3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中,财政预算中没有包含政法津贴,单位用公用经费弥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65.7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77.44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2.34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0.3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0.04 %;公用经费 288.02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37.62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2.62万元,支出决算为 4.48 万元,完成预算的 35.4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6.31 万元,支出决算为 4.48 万元,完成预算的 35.4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4.48 万元,占 35.4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个,累计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48 万元,主要是用于日常加油和维护等开支,截止2019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8年减少1.74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邵阳市司法局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照年度绩效指标督促开展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内部业务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有效提升,绩效自评总分93,评价结论为优(绩效自评报告见附表),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已公开。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重点绩效考核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清区司法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88.0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211.15 万元,增长 73.31 %。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双清区司法局开支会议费无,培训费150元,主要用于财务人员培训,人数 1 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1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承担本局行政执法监督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前对案件的复查、应诉工作。
2、负责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指导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3、指导、管理、监督辖区内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5、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和对刑满释放及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管理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
7、指导、监督、组织实施本区法律援助工作。
8、参与依法治区和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基层股、社区矫正股、公律股、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下设12个司法所。
2、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37人,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员3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仅包括本单位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双清区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即双清区财政局本级预算。我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4、15、19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不含双清区财政国库管理局)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全区财政财务管理及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预算数49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5.3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自筹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增加75.9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市文件增加了特殊岗位津贴47.52万元和项目资金叁拾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预算支出49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39万元,增加45.93万元;项目支出89万元,增加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3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06.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社区矫正工作经费24万元、人民调解工作购买服务费5万元、依法治区工作经费5万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15万元、社区矫正购买服务工作经费20万元、普法宣传工作经费2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安排为307.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7万元(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2.6万元,工会经费2.01万元,党支部活动经费2.26万元)。基本支出经费安排共计406.39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增加914.85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省市文件增加了特殊岗位津贴47.52万元和项目资金叁拾万元所致。
(2)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16万元,下降0.2%。
(3)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经费安排为89万元。其中:社区矫正工作经费24万元、人民调解工作购买服务费5万元、依法治区工作经费5万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15万元、社区矫正购买服务工作经费20万元、普法宣传工作经费20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30万元,用于依法治区、法律援助、社区矫正购买服务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6.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与上年预算持平,实现只减不增目标。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有公务运营车辆1辆,为执法执勤公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95.39万元。
六、部门整体支出管理
司法局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励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严格按照制度办理财务业务。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紧紧围绕全区党的中心工作,抓住政府决策的重大问题和关注点,捕捉社会经济生活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中去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领导决策献计献策。
2、做好办文办会工作。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公文审核做到了细致入微。凡涉及法规的文件均由法制办审核方可。
3、做好督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明查暗访、督查调研和回访核实等方法,在深入推动区政府决策落实上下功夫,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对决策落实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4、做好值班工作。牢固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和“随时可能出事”的忧患意识,对接听的每个电话、收发的每个文件,都做到了迅速反应、细心对待、谨慎处置。对紧急情况、重大事件报送做到了“快”和“准”,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一旦发生重大问题能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协助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5、做好接待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牵头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信访接待制度和信访值班制度,对来访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对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和上报,不推、不拖、不压。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350余批2000余人次,直接帮助解决的8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60件,化解信访积案2起,确保了社会稳定和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
6、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成立了应急处突工作小组,制定了《机关院落应急处突工作方案》,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送机制,安排了专人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全年未发生紧急突发信息迟报、误报、漏报及谎报、瞒报事件。
7、做好创国文及联村帮扶等中心工作。我办坚持领导带头,坚持干部工作一边倒,对联点的村和社区创国卫工作全力支持和参与,确保顺利通过了创国卫迎暗检和技术评估。同时,按照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该村贫困户实际情况,我办除实施民政兜底举措外,还通过奖金扶贫、产业扶贫帮助贫困户脱贫。此外,我们从办公室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支付该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项目资金的帐务处理不太规范,预算批复中的项目资金虽已按照批复专款专用,但在帐务处理时没有区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统一核算。
2.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在年初预算时,项目资金的经济分类科目没有按支出分配好。
三、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我办内部机构各办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财务核算,分门别类做支出。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把“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