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法制办是行政单位性质,在双清区政府办挂牌。
(二)部门职能
1、对全区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
2、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指导全区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监督、规范、指导全区行政执法活动,协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矛盾和争议,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检查考核和总结表彰工作;
3、负责审查、修改或者组织起草区政府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协调、备案和解释工作;
4、办理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或者组织办理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
5、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6、指导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和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承担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行政机关上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有关工作;
8、负责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等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行政执法证的发证及证件的管理等工作;
9、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负责政府法制信息工作;
10、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双清区法制办构成包括双清区法制办。编办核定编制人数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3人,其中在职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四)决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决算平衡情况:2017年决算总收入73.3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3.35万元,2017年决算总支出73.35万元,决算收支平衡。
2.决算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支出决算73.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6万元。
3.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培训等专项支出。
(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5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89万元,基本支出决算30.81万元,增支6.9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绩效奖励;项目支出预算31.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6.95万元,增支5.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服务费。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2.1万元,接待批次20次,共接待230人;公务用车保有数为0辆,其中0辆业务执勤车,0台公务用车;无出国(境)团组。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为85338.00元,其中流动资产7122.00元,固定资产净值78216.00元,分别占比8.35%和91.65%。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占有使用固定资产中,通用设备0台,价值0元;公车用车0台车,价值0元;办公桌椅、资料柜、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保险柜等20套,价值78216.00元,分别占固定资产比重为0%、0%和100%。
(八)重点绩效评估结果
法制办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励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严格按照制度办理财务业务。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1.对项目资金的帐务处理不太规范,预算批复中的项目资金虽已按照批复专款专用,但在帐务处理时没有区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统一核算。2.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在年初预算时,项目资金的经济分类科目没有按支出分配好。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2017年双清区法制办部门决算表格
表2: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8: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9: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