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人大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双清区人大办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双清区人大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和执行。
2、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或者主持区人大代表的选举。
根据需要,通知有关选举单位补选出缺的区人大代表或者另行选举个别代表。
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区人大代表的资格,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确认。
3、区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全区政治、经济、社会等重大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讨论的重大事项包括:(一)区人民代表大会交付审议的事项;(二)主任会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审议的事项;(三)区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审议的其他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讨论的重大事项,或者作出决议、决定,或者提出意见交有关单位办理。
5、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全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监督的主要形式:(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必要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二)撤销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三)组织对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四)组织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以及本行政区域内上级垂直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五)受理人民群众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办理,限期报告办理结果;(六)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依照法律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七)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八)检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执行情况,督促有关机关对违法问题作出处理。
7、区人大常委会撤销所辖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8、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一)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在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区长、代理院长、代理检察长人选。如从副职以外的人选中选任,可由主任会议另行提名,经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先任命为副区长、副院长、副检察长,再决定代理区长、代理院长、代理检察长;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二)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三)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四)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区人民政府备案;(五)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和区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任免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六)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七)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决定撤销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其他人员;(八)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因为健康状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时候,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提名,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九)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辞职,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决定接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9、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0、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许可有关机关提请的对区人大代表逮捕或者刑事审判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如果因为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11、区人大常委会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决定授予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室挂靠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信访工作室和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工作职责并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及工作职责并入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541.7043 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减少 75.034 万元,减少 12.16 %,主要是因为缩减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541.704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41.7043 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541.704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41.7043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541.7043 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 75.034 万元,减少 12.16 %,主要是因为缩减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541.704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 75.034 万元,减少 12.16 %,主要是因为缩减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541.704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541.7043 万元,占100%;教育(类)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86.36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541.70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0.2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基本支出 (款) 人员经费 (项)。
年初预算为 386.48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9.35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0.39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由社保局统一发放,本单位仅做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款)日常公用经费 (项)。
年初预算为 176.3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2.349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0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41.704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49.3545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4.49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 192.34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35.51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6 万元,支出决算为 4.792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8.43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 0 万元,减少(增长) 0 %,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715 万元,完成预算的 21.4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员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 3.2216 万元,减少 55.61 %。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14 万元,支出决算为 2.221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5.86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5715 万元,占 53.6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2.2211万元,占 46.3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5715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75 个、来宾 643 人次,主要是来访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221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211 万元,主要是公车运行费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也需要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邵阳市双清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绩效评价指标为“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92.349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15.97 万元,增长 9.05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66.9801 万元,用于召开第五届第四次人大会议,人数 160 人,内容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从6个方面总结2018年度政府工作:一是坚持高质量发展,经济基础更加稳健;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三大攻坚战更加有力;三是坚持统筹兼顾,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四是坚持建管并重,城市品位不断提升;五是坚持改革开放,发展动能持续释放;六是坚持共建共享,民生福祉不断改善等开支培训费 9.8566 万元,用于开展委员外出培训,人数6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2018年 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