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邵阳市双清区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4、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5、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8、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9、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10、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11、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2、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13、2021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14、2021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1、双清区交通运输局是行政单位性质的单位。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管县道及以上公路的建设养护工作、路政管理工作以及全区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协助上级职能部门实施交通行业的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区交通事业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
2、根据国家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区交通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交通事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生产、科技、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协助市主管部门对公路、水路交通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4、协助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负责区管县道及以上公路的建设养护工作和乡道及以上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指导乡村道公路的建设养护工作和村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全区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
7、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
8、负责有关交通方面的涉外工作,利用外资发展交通,开展地区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协助上级职能部门实施交通行业的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10、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交通行业的投资、价格、税费、信贷、劳动工资、外汇和其他经济政策。
11、承办区委或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邵阳市双清区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包括:我单位共有内设股室单位 5个:办公室、财务股、路政股、安全生产股、监察室、工程股。编办核定编制人数(其中行政编制11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27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人。
(二)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双清区交通运输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邵阳市双清区交通运输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7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56.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6.7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5.52万元,占13.83%;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92万元,占5.4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1万元,占7.2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5万元,占3.64%;其他优抚支出0.51万元,占0.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29万元,占0.1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42万元,占0.16%;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62万元,占3.7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7万元,占1.4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1万元,占0.16%;行政运行(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16.91万元,占45.5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3.87万元,占13.19%;住房公积金支出13.59万元,占5.2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40.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春运工作管理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实现春运事故四指标,做到安全春运,和谐春运方面;交通安全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认真抓好本辖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方面;两站两员工作经费6.4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方面;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持续抓好交通运输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等等,提升交通质安信息化监管交通,切实加强质安队伍自身建设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安排为172.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7万元(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工会经费1.37万元,党支部活动经费2.1万元)。基本支出经费安排共计240.79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31.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经费支出增加。
(2)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5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厉行节约。
(3)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经费安排为1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压缩。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1年与2020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6.79万元,基本支出240.79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