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纪委是行政单位性质的单位。
(二)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委组织部对乡镇、街道纪委和区直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区委和市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9、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厅、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局和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区的行政监察工作。
10、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人员,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11、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做出行政处分。
12、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
13、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地方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对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任免和培训。
15、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监察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双清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双清区监察局。区编办核定编制人数17人(不含区级领导编制),其中行政编制15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
(四)预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384.1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54.12万元,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130.00万元。预算总支出384.12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支出预算384.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8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7.49万元;项目支出163.00万元。
3、主要工作任务和经费安排:主要用于特支费3.00万元,纪检工作经费22.00万元,非税收入支出99.00万元,办案经费3.00万元,50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经费5.00万元,政府统筹31.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0万元,比上年度核减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比上年度核减1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9:纪检会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