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09-18 来源:财政局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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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双清区财政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双清区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乡,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区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除区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以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区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双清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社保股、经建企财外经股、农财股、教科文股、乡财股、综合规划与税政法规股、财政监督股、金融债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股、绩效评价与投资评审股。编办核定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员2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双清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双清区财政局机关(不包括双清区国库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附件:2019年双清区财政局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521.3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1.2万元,减少5.64%,主要是因为全局上下厉行节约,压缩办公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2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3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3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1.3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1.2万元,减少5.64%,主要是因为全局上下厉行节约,压缩办公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1.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2万元,减少5.64%,主要是因为全局上下厉行节约,压缩办公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1.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8.39万元,占78.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74万元,占18.5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6.2万元,占3.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8.1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1.33万元,超年初预算69.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

年初预算为117.59万元,支出决算为223.29万元,超年初预算89.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事务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137.64万元,支出决算195.32万元,超年初预算41.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事务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23.5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3万元,超年初预算11.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优抚支出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9.31万元,超年初预算1509.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去世优抚支出未列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及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超年初预算9.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整

6、卫生与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8.98万元,支出决算为9.92万元,超年初预算10.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与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

年初预算为4.32万元,支出决算为6.28万元,超年初预算45.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伤医疗。

8、卫生与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年初预算为0.39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超年初预算117.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遗属住院增加医疗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13.48万元,支出决算为38.56万元,超年初预算186.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考核奖励补扣住房公积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1.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7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抚恤金、救济费等;公用经费220.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2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4.2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4.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0.98万元,减少8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批次,与上年相比减少0.46万元,减少74.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批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占46.67%,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53.3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个、来宾15人次,主要是迎接上级财务工作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6万元,主要是车辆运行支出,截止2019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充分发挥双清区财政局职能,推进双清区财政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双清区财政局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均衡性、包容性。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提高双清区财政局监管水平,规范双清区财政局行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2.91万元,增长136.49%。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事务项目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7.68万元,用于开展财务人员培训,人数130人,内容为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财政工作要求,艰苦奋斗,开拓创新,锐意改革,勇于进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干事创业能力,有力地推动了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使全区财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合阶。

一、2019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抓实财政收入财政收入步入高质量增长阶段面对结构性减税和国地税合并等多重挑战,加强与税务部门联动协调,深入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强化征管手段,实现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收入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财政收入从高速增长步入高质量增长阶段。截止1130日,财政总收入非税占比17.07%,比上年同期(19.3%)下降2.23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非税占比30.58%,比上年同期(34.51%)下降3.93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较去年同期进一步提高。

2.抓优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高。面对尖锐的财政收支矛盾,区财政部门不断优化支出次序,调整支出结构,坚决落实关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决策部署,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财政支持。一是加大了对乡(镇、办)、村(社区)投入力度。2019年安排乡(镇、办)经费643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580万元(剔除经开区部分),村级运转保障经费共投入330万元,社区经费及惠民项目资金1980万元。二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生生活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体系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面推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三是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为60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足额及时发放养老金,发放率100%,覆盖率100%。四是医疗保险全面覆盖。

3.抓牢重点工作,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区财政部门全力以赴,主动作为,统筹兼顾,为“三大攻坚战”持续有序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一是助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截止2019124日,我区债务总量为88422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债务为41082万元,隐性债务为840万元,双清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市城投转贷国家开发银行棚改贷款46500万元。我区债务总规模和综合债务率是全省债务率较低的地区之一,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定限额之内,债务风险处于绿色安全区域。二是助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2019年,我区共接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9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1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省级财政资金699万元(危改资金32万元除外)90%配套630万元。截止20191130日,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47项,资金1960万元,其中扶贫补贴11项,资金675万元。三是助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35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城区污水提质改造、垃圾处理等环保支出。

4.抓细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大幅提效。一是不断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不断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将公开透明贯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的全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把绩效管理和预算评审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强化预算评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规定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水资源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广告收入等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当年部门“三公”经费结余、连续结转2年以上的上级资金、1年以上区级结余资金、无需继续支出的资金以及当年未分配下达的区级专项资金由区财政收回统筹安排。

2019年,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政策性减税费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减收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特别是税收增长异常艰难;刚性支出和重点项目增支压力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规范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和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的工作任务还相当艰巨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贯彻实施《预算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范财政管理、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好“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为契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大力加强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资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改革重点

1.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落实《中共湖南省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通知》(湘办发电〔20197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湘办发电〔20197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邵市办发电〔201964号)文件精神,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节省出资金用于“三保”、基层政权运转、重大战略、重要改革和重点领域。以2019年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数为基数,按照20%压减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确保2020年全区一般性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压减10%以上;项目支出原则上按20%比例压减。

2.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机制。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落实人大常委会和审计对财政工作的审议意见。强化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优化支出次序,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和省级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特别是对国家和省出台的工资、津补贴、奖金政策和落实到人的民生政策优先保障到位。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财政支出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坚持预算收支平衡,不打赤字预算,不做脱离财源实际的收入预算,不安排无财力保障的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除应急救灾等无法预计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加快部门预算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基本支出均衡拨付,项目支出按合同约定、项目进度等及时拨付,加快形成实际消费和实物工作量。积极对接财政信息一体化新系统,发挥信息系统支撑作用,建立编制信息与部门预算人员信息的横向互联、同步更新,真实准确反映部门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情况。缩小代编预算的范围和规模,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程度,提升预算执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3.继续清理重点支出挂钩。按照《预算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831号)有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教育、科技、文化、农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清理已经出台的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地区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相关投入要求不再作为预算编制依据、审核和考核督查的依据。改进预算安排方式,根据财力可能,完善重点领域的财政保障机制。

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都要申报绩效目标,所有区级专项资金都要按支出方向设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绩效一般的督促改进,低效无效的削减取消,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财政资源,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5.继续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规定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水资源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广告收入等专款专用的规定。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收费罚没收入全面实现收支脱钩,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支脱钩,严禁通过返还、超收分成或与支出挂钩等方式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6.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区直各部门年初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占年初部门预算的比重要控制在3%以内,结转结余总额占部门整体支出的比重要控制在8%以内。按照《湘财预〔2019179号》文件规定,进一步扩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范围,将项目支出使用年限由两年缩短为一年,部门基本支出、“三公”经费、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支出等结余资金当年收回财政,统筹用于保障民生。

7.规范区级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科学优化项目支出预算,压缩非必要、非刚性项目,集中力量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不得从专项资金中开支本部门工资福利支出、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等支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从专项资金中计提项目管理费。

8.完善预算公开长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范围全覆盖的基础上,参照上级要求进一步细化充实公开内容,将基本支出按功能和经济分类同步公开,对专项资金实行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政府债务、重大资产购置与处置、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分析等向社会公开。

9.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预算单位是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人,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预算单位应组织人员对部门预算支出进行科学分析,认真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经费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等规定,有效开展市场调查,合理确定采购目录及预算。采购计划应依照政府采购预算申报,不得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

1.财政总收入计划情况。2019年预计完成数62600万元增长6%做计划,2020年财政总收入规模达到66356万元,其中:地方收入35168万元,增长5%;上划中央收入24958万元,增长7%;上划省级收入6230万元,增长8%。总收入分征收部门情况为:税务部门61126万元,增长10%;财政部门5230万元,压缩18%

2.新增财力情况预计。1)本级收入新增财力2800万元,为税务部门增收增加2800万元;(2)上级财力性补助预计增加3000万元,以上新增财力合计5800万元。

3.区级收入总计情况。区级地方收入3516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7223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9600万元,加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94万元,2020年区级财力总计133985万元。

4.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安排133985万元,一是安排本级支出126486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50619万元、保运转支出8522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38425万元、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600万元和其他必要的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支出27320万元。二是安排上解支出5505万元。三是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994万元。要说明的是,“三保”支出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773万元(为压减支出后的数),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待遇增加3372万元、乡镇办人员基本支出补助增加1881万元,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支出增加1318万元和其他预算单位压减798万元。

5.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33985万元和支出总计133985万元相抵后,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6.“三保”经费保障情况说明。

12020年保工资、保运转支出情况。2020年支出需求按中央标准测算保工资、保运转支出总计为43109万元,2020年预算实际安排为591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619万元中包括在职基本工资15533万元、在职年终一次性奖金533万元、离休人员经费20万元、规范津贴补贴6548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5759万元、在职工资附加性支出10813万元、机关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202万元、乡镇工作补贴533万元、差额拨款单位财政补助职业年金51万元和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贴10627万元;公用经费8522万元,包括行政部门(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050万元和其他部门4472万元。

  22020年保基本民生支出情况。2020年支出需求按中央标准测算为38416万元,2020年预算实际安排38425万元,具体项目包括扶贫支出435万元、教育经费支出1830万元、文化支出17万元、社会保障支出62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38万元、村级支出153万元和其他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19218万元。

  (32019年“三保”可用财力与“三保”、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情况。2019年“三保”可用财力预计9434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2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6362万元和减上解支出5243万元。2019年“三保”支出需求数和执行数合计数都为66852万元,其中:保工资29700万元、保运转8208万元、保基本民生28944万元。2019年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300万元。2019年“三保”及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没有缺口。

  42020年“三保”可用财力与“三保”、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情况。2020年“三保”可用财力合计11270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16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3038万元和减上解支出5505万元。2020年“三保”支出需求数和预算数分别为81525万元和97566万元,2020年预算数97566万元中:保工资50619万元、保运转8522万元、保基本民生38425万元。2020年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600万元。2020年“三保”及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预算安排没有缺口。

  5财政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保工资”项目基础数据统计表说明。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人数为1600人,事业单位人数为2205人(其中全额事业单位2100人,差额事业单位105人),离休人数为4人,退休人数为2342人,享受乡镇补贴人数为569人。

  6财政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保基本民生”项目基础数据统计表差别说明。

①建档立卡的贫困人数为2162人,比省厅下发人数2417人(截止20196月数)少255人,原因是7月份以来进行了两次动态调整工作,严格做到把不合条件的“四类对象”、“识别不精准”、“老人户”全部清出去、符合条件的“五类人群”纳入管理所致,共清退46户计136人、自然减员减少160人、自然增加41人。

②行政村个数17个,比省厅下发数34个少17个,原因是邵阳经开区托管的17个行政村应该要统计在邵阳市本级所致。

③相关教育系统的学生人数、城市或农村低保人数、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等少于省下发核对人数,原因是省下发人数中包含了应该统计在邵阳市本级所致。

(四)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考上年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双清区2020年度社保基金预算,按照以民生为本、全覆盖、保基本、保平衡、可持续的原则进行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拟安排3375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3625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1086万元左右。

三、2020年工作重点

2020年,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加快发展为主线,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为目标,坚持民生优先,保证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需要,不断开创全区财政工作的新局面。

1.突出财源建设,着力提高收入质量。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财税政策变化,强化税源分析管理,加强综合治税、协税护税,细化征管措施,切实堵塞征管漏洞,推进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二是注重财源培育。认真落实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培植涵养财源,夯实财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三是坚决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四是坚持向上争取支持和向内组织收入并重,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努力提高收入质量。

2.突出民生保障,着力推动共享发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结合,突出保基本、兜底线。一是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科学统筹财力,不断加大教育、就业、卫生健康、养老、社会救助等社会事业投入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项目、民生政策和民生工程,全力落实,加强保障。

3.突出质量效益,着力深化财税改革。一是继续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推进电子财政改革。二是强化财政扶贫资金动态化监管机制,对扶贫资金实施全面绩效管理,有效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四是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的运用。

4.突出预算管理,着力提升工作绩效。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配置。建立健全财政大监督机制和财政内控机制,构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风险管控体系。继续做好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健全严肃财经纪律长效机制,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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