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双清区财政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双清区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乡,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区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除区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以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区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双清区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社保股、经建企财外经股、农财股、教科文股、乡财股、综合规划与税政法规股、财政监督股、金融债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股、绩效评价与投资评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双清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双清区财政局机关(不包括双清区国库局)。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2018决算公开表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52.5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5.26万元,增长13.39%,主要是因为财政事务业务量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5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5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5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5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2.5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5.26万元,增长13.39%,主要是因为财政事务业务量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26万元,增长13.39%,主要是因为财政事务业务量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0.61万元,占74.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37万元,占17.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6.28万元,占2.95%,住房保障支出27.27,占4.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0.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2.53万元,超年初预算的57.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
年初预算为153.42万元,支出决算为209.56万元,超年初预算36.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产生的工资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83.86万元,支出决算228.55万元,超年初预算172.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事务项目经费。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年初预算为45.57万元,支出决算为47.96万元,超成年初预算的5.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30.69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为年初预算39.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部分未计入年终决算内。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优抚支出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万元,超年初预算8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去世优抚支出未列年初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及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会计制度将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记入工资福利支出。
7、卫生与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1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为年初预算89.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扣除的医疗保险未及时上缴。
8、卫生与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
年初预算为4.17万元,支出决算为5.16万元,超年初预算23.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职工工伤医疗。
9、卫生与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年初预算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超年初预算15.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遗属住院增加医疗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17.58万元,支出决算为27.27万元,超年初预算55.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考核奖励补扣住房公积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3.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6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28.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3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的24.8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接待次数29次,共接待279人次,为年初预算的37.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0.98万元,减少4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车保有数为1辆,无出国(境)团组。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公务用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批次,与上年相比减少0.68万元,减少52.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批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2万元,占64.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62万元,占35.6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29个、来宾279人次,主要是财务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2万元,主要是司机出勤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充分发挥双清区财政局职能,推进双清区财政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双清区财政局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均衡性、包容性。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提高双清区财政局监管水平,规范双清区财政局行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9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57.4万元,增长(降低)21.53%。主要原因是:财政局业务量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6万元,用于召开预决算及税收征管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预算编制、决算编制、税收征管调度;开支培训费11.2万元,用于开展会计制度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财政工作要求,艰苦奋斗,开拓创新,锐意改革,勇于进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干事创业能力,有力地推动了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使全区财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合阶。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预计,下同)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1、收入考核口径情况。区级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58260万元,为年初预算63360万元的91.95%,同比上年增收479万元,增幅0.83%。分征收部门情况:税务部门47410万元,同比增收8605万元,增长22.17%;财政部门10850万元,同比减少8126万元,减少42.82%。地方收入中税收占比为62.78%,比上年提高16.32个百分点。
与年初预算口径相对应,区级财政总收入58260万元,加经开区财政总收入25300万元后,我区2018年市考核口径收入预计完成8356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83280万元的100.34%,增长10%。
2、区级收入总计情况。区级地方收入3336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90241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7163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9100万元,收入总计13987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273万元,加上解支出4600万元,加结转下年支出12000万元,2018年区级支出支出总计1398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总计139873万元与支出总计139873万元相抵,实现了本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71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668万元,年结余收入为2043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711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2500万元,结转支出1211万元。
二、2018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财政管理,稳步推进财政改革
1、财政收入从高速发展步入高质量发展。面对结构性减税和国地税合并等多重挑战,加强与税务部门联动协调,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涉税部门,强化征管手段,协调收入缴库,实现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非税收入同比减少8126万元,减少42.82%。地方收入完成3331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917万元,同比增长18.54%,占地方收入的62.78%,比上年提高16.3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
2、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所有预算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公开本部门涉密信息之外的所有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预决算公开的覆盖率达到100%。与此同时,作实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连续2年在全省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考核中被评为城市区A级单位,获得省财政厅奖励。
3、财政保障坚强有力。一是加大对乡(镇、办)、村(社区)投入力度。2018年安排乡(镇、办)经费643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580万元(剔除经开区部分),村级运转保障经费共投入330万元,社区经费及惠民项目资金1980万元,为全区乡(镇、办)、村(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不断增强基层组织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致富群众的能力。二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生生活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体系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多方筹措资金,对学校进行改扩建,超额完成城区化解大班额任务,全面推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三是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为60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发放养老金530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率100%,覆盖率100%。四是医疗保险全面覆盖。全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单位285家,总参保人数19579人,预计全年支付4700万元(个人帐户1531万元),累计结余12905万元;截至2018年11月30日,城乡居民医保参合人数共计144155人,参合率为99%,预计2018年可筹集合作医疗基金9658万元;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共补偿基金7502万元,总使用率为78%,预计期末滚存结余1330万元。
4、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一是为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0〕4号)、《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和双清区村级财务管理的实际,制定出台《双清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并对全区村(社)账乡(办)代理会计进行培训。二是建立村(社)级财务“互联网+监督”公开公示制度,乡镇将各村财务在公开公示栏和“互联网+监督”网站上进行公示。1-11月共上传收支发票10000多条。
(二)加强资金管理,支持和参与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
1、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完成。2018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00万元。二是加快资金拨付,发挥最大效益。在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指标后,均于30个工作日内下达至相关乡镇(街道)、项目实施单位及主管部门,拨付率100%。三是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省、市、区的相关文件精神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管,从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政府采购、招投标以及资金报账等各个环节,全过程全覆盖地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脱贫攻坚对接单位和乡办扶贫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公开透明、规范使用。四是规范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2018年1-11月,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44项,资金2429万元,惠农补贴资金高效快捷发放至农户手中。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2118户扶贫补贴明白卡(折)增发工作,发放扶贫补贴14类1000万元,换发惠农补贴明白卡(折)12278户(不含经开区)。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五是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为确保我局的驻村帮扶工作顺利实施,选派了3名工作人员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局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先后11次深入杨柳村对扶贫工作开展调研,与村支两委共同研究村级发展规划,了解村级现状情况,并深入贫困户进行走访,入户宣传各项扶贫政策,全面提高政策知晓率。
2、防范化解金融债务重大风险。我区债务总规模33501万元,综合债务率为29.95%,是全省债务率最低的地区之一,债务风险处于绿色安全区域。一是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召集人,政府办、纪检会、组织部、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局、审计局、交通局、住建局、教育局、卫计局、农林水局、经科局和融资平台公司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全面清理核实,摸清了政府性债务底子;三是坚决杜绝了各种违规融资举债行为,对PPP和政府购买服务实行了严格控制和管理;四是清理整合融资平台公司,将原来的3家撤并整合为2家;五是开展财政对外借款的清理工作,到2018年12月30日止预计收回借款5246万元,超额完成省定三年清收序时计划48%。与此同时,加大财政闲置资金清查力度,2018年共收回财政闲置资金220万元。六是对政府性资产中可用作应急处置的部分做了清理整合,明确了为防范风险紧急处置资产预案。
3、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为确保我区“污染防治”工作能顺利实施,2018年共投入环保资金1200万元,全力以赴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工作,认真抓好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和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和督察反馈我区环境问题的整改,圆满完成了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区域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加强队伍管理,打造又红又专财政队伍
1、提升全区财务人员政治素质。为增强全区财务人员廉洁从政意识,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邀请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肖艳给全区财务人员上了一堂以“绷紧纪律弦、把好财务关——浅谈财务人员如何依纪履职合规使用扶贫资金”为主题的廉政教育课,通过此次培训学习,使全体财务人员进一步明白了财政扶贫资金哪些地方可以用,应该怎样具体使用。
2、提升全区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财政部新颁布的《政府会计制度》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实施,为使我区能如期实施,组织全区所有财务人员集中学习了新的《政府会计制度》,通过学习,使所有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职责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得到全面提升。
3、加强财政局机关队伍建设。一是狠抓学习教育,组织财政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班子内部,进一步明确分工,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有关职能股室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各位代表,2018年全区财政工作积极作为、迎难而上,收入总量质量稳步提升,各项重点支出有效保障,财政管理改革卓有成效。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增长和质量提升面临考验,财源结构仍需优化;财政刚性支出增长加快,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部分财政公共专项预算执行率低,执行进度和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2019年工作重点
为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的财政工作任务,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咬定目标,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推动工作落实。
(一)挖潜增收,努力夯实财政收入
1、完善建设项目税收征管,对冲财税改革风险。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税收征管,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针对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加强税源监控,延伸纳税服务,挖潜增收,有效避免建设项目税收流失。
2、全力配合我区招商引资,稳定税源夯实税基。一方面利用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引进优质税源,同时加快项目启动与建设,力争税收早日入库;另一方面做好企业扶持,提升配套服务水平,留住现有税源,培育长效财源,推动我区税收稳定增长。
3、继续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提升税收转化效果。重点对房地产税收清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完善房产税信息数据库,督促税务部门及时跟进税收落地;加大税收属地管理工作力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度各部门单位,提高异地纳税户的税证转化率。
(二)有保有压,努力做好财政保障
1、对国库往来沉淀资金进行深度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坚持“摸清底数、健全机制、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原则,加大对沉淀闲置、使用效益不高的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当年部门“三公”经费结余、连续结转2年以上的上级结余资金、1年以上区级结余资金、无需继续支出的资金以及当年未分配下达的区级专项资金由区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按相关文件要求,从严把好支出关口,通过厉行勤俭节约,遏制行政性支出增长。
2、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加大对教育、文化的投入,力求“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坚持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大力推动养老事业发展,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力求“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确保惠农补贴及时、安全发放,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以促就业为重点,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大力支持创业工作,稳步提升救助保障水平,不断规范救助保障管理工作,力求“弱有所扶”;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国家减税清费各项政策措施,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力求“劳有所得”。
3、全力保障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注重投资评审的严格把关,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把绩效管理、预算评审的理念和要求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强化预算评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有效应用,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投资效益,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顺利落实。
4、完善预算公开长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范围全覆盖的基础上,参照省财政下发的预决算公开模板进一步细化充实公开内容,将基本支出按功能和经济分类同步公开,对专项资金实行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政府债务、重大资产购置与处置、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分析等向社会公开。
(三)精准发力,努力提升管理成效
1、以刚性约束为核心,履行预算管理职能。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动部门预算精细化、科学化,刚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简化有预算项目资金的安排程序,从严从紧无预算追加的审批,确保预算刚性执行,维护预算编制的严肃性。
2、以保值增值为目的,抓好国资管理重点。把握“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这一工作主线的同时,不断强化国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事前控制,从源头上消除潜在风险。
3、以公开透明为要求,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提升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与项目评审系统的一体化程度。
4、以风险防控为重点,认真开展财政监督。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密切关注财政资金使用、财税政策执行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等财经纪律落实情况,密切关注部门决算账表的一致性,全面提升监督管理成效。加大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涉及民生领域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