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财政局是行政单位性质的单位。
(二)部门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乡,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区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除区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以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区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双清区财政局机关(不包括双清区国库局)。编办核定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人。
(四)决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决算平衡情况:2017年决算总收入487.2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87.27 万元,2017年决算总支出487.27万元,决算收支平衡。
2.决算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支出决算487.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27.73万元。
3.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我局对财务工作非常重视,制定了全区性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全区的2016年决算、2017年预算与本单位2017年决算、2018年预算进行了公开。
(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30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2.59万元,基本支出决算487.27万元,增支183.68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46.14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3.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 万元,公务接待 2.1 万元,接待次数 43 次,共接待 425人;公务用车保有数为 1 辆,无出国(境)团组。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为“0”。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
(九)重点绩效评估结果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十)专业性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2017年财政局部门决算表格
表1: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表2: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财政局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8: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9: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