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残联属于人民团体。
(二)部门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2、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承担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残疾人业务工作。
7、管理和指导各残疾人专门协会。
8、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承办区人民政府及上级残疾人联合会交办的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双清区残联。编办核定编制人数2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1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四)决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决算平衡情况:2016年决算总收入69.7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8.15万元,政府性基金1.6万元,2016年决算总支出69.75万元,决算收支平衡。
2、决算支出情况分析:2016年支出决算69.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21万元。
3、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组织调查,准确掌握残疾人的服务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关注民生,组织开展残疾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无障碍社区建设;积极开展残疾人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扎实开展残疾人康复及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意见,反映要求,排忧解难、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3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4.61万元,基本支出决算69.75万元,增支35.1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万元,无项目支出决算。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6万元,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73万元,接待批次30次,共接待340人;无公务用车保有数,无公车运行费用;无出国(境)团组。
二、2016年区残联部门决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