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邵阳市双清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
时间:2021-02-02 来源:双清区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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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邵阳市双清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4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5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8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9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10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11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2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132021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142021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违反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权(不含城市燃气、城市用水、城市路灯、渣土、大型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经营、作业生产超标噪声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市人口集中区因焚烧、运输和经营餐饮等行为面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烟尘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面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中(不含大型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城市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占道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城区违法违规养犬、算命等影响治安和城市管理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9、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邵阳市双清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9个机构:办公室、政工股、法制股、财务股、考核评价办公室、数字化信息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城市管理工作股、后勤保障股,人员编制情况   机关暂使用全额事业编制65名(含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3名。成立协调机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下设1、区规划执法大队核定全额拔款事业编制30名,其中大队1名,副大队1名;2、区建设房产执法大队,核定全额拔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大队1名,副大队1名;3、区综合执法一、二、三大队核定全额拔款事业编制110名;4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拔款事业编制188名。内设机构不单独核算。

(二)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双清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邵阳市双清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18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85.4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0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185.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6.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0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待遇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385.4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32.93万元,占18.9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1万元,占7.78%;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170.5万元,占3.89%;其他优抚支出12.24万元,占0.28%;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2.69万元,占3.9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2.87万元,占1.8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2万元,占0.19%;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31.28万元,占48.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89.92万元,占8.89%;住房公积金支出243.8万元,占5.5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142.2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243.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市场化运作经费2,25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辖区内垃圾清扫清运保洁,公厕保洁方面;环卫节费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环卫节费方面;中转站维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中转站的维修方面;劳务费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临时用工方面;车辆维修与保险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保险费方面;劳保福利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劳保用品方面;水电费经费77万元,主要用于公厕、中转站用水、用电,洒水车用水方面;公厕维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公厕日常维修方面;燃油费经费13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方面;专用材料费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使用材料费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安排为3,150.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5.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72万元(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8.8万元,工会经费23.92万元,党支部活动经费14万元)。基本支出经费安排共计4,142.25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38.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引起工资支出增大

2)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9.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41.17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2021年罚没款返回收入增大

3)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经费安排为1,043.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6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大,2020年报账于2021年报引起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1年与2020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8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185.45万元,基本支出4,142.25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043.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双清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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