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双清区城管局是行政单位性质的单位。
(二)部门职能
邵阳市双清区城管局为正科级单位,接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日常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调度,业务工作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和监督,执法人员的轮岗、培训等事项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经营、作业产生超标噪音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区内水体倾倒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市人口集中区因焚烧、运输和经营餐饮等行为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烟尘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管理区域范围内经营、作业办理许可证而产生超标噪音的行政处罚权,暂缓实施)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专款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城市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点道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城区违法违规养犬、算命等影响治安和城市管理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完成区政府、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全区城管系统
(四)决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决算平衡情况:2016年决算总收入1489.9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89.98万元,2016年决算总支出1489.98万元,决算收支平衡。
2.决算支出情况分析:2016年支出决算1489.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2.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4.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8.54万元。
3.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重拳整治城市“牛皮癣”。对双清区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的乱张贴、乱涂写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共立案查处非法张贴小广告200余起,移送市局广告所追呼叫120余起,行政处罚80余起。二是加强夜班巡查,防止夜宵市场反弹。为加强辖区夜间市容管理,我局集中整治夜市70次,取缔各类烧烤摊点220余处,暂扣了烧烤推车150余台,夜间市容情况较以前有了很大改观。三是专项整治清理乱吊乱挂。成立专项清理组,对各路段的违章门头广告、LED灯广告牌及拖把等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城市“洗面”。清理户外LED灯广告1200余个,强制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牌128块、暂扣拖把322把。四是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三中、六中、东塔小学等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各类流动摊贩及噪音进行了严厉查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2份,拆除违章经营棚架20余个,暂扣违章经营工具200余件。五是多措并举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通过抓市场环境卫生、管理秩序、商品检测、日常规范等,强化市场内经营主体准入标准,明确监管者、经营户的责任与义务;创建商户卫生评比栏,采取“抽检”与“日检”相结合办法,根据得分进行奖罚;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整顿,清理取缔占道设摊、流动摊贩、乱堆乱放等。
(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9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92.4万元,基本支出决算1451.44万元,增支459.0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增支38.5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本建设。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4.19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48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1.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79万元,公务接待3.03万元,接待批次60次,共接待610人;公务用车保有数为7辆,其中6辆业务执勤车,1台公务用车;无出国(境)团组。
二、2016年城管局部门决算表格
表8:区城管局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