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1〕6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主动提交终止办学申请的邵阳市双清区乐学培优教育培训学校予以注销办学许可证,现予公示,公示期为十五日。在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及时向双清区教育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有债权债务纠纷的应另行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附件:拟注销的培训机构基本信息统计表
邵阳市双清区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
拟注销的培训机构基本信息统计表
序号 |
培训机构 |
办学地址 |
举办者 |
办学许可证号 |
1 |
邵阳市双清区新航标教育培训学校 |
邵阳市双清区东风路棉麻土产公司综合楼 |
黄红娟 |
243050270021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