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 公开责任部门 | 双清区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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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公开形式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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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性质
邵阳市双清区法院是行政单位性质的单位,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的审判工作,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双清区人民法院。
(二)部门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由双清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和本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2、审理由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又需要本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6、调研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双清区人民法院机关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区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8、管理双清区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9、参与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10、承办区委、区人大交办的事项和其他应由双清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全院共设有办公室、政治部、 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一庭、行政审判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队、书记员管理办公室17个内设机构,编办核定编制人数7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政法编制74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89人,其中在职人员6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3人。
(四)预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总收入1579.7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935.79万元,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420.00万元。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1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4.00万元,预算总支出1579.7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分析:2016年支出预算1579.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8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7.97万元;项目支出644.00万元。
3、主要工作任务和经费安排:主要用于非税收入政府统筹72.50万元,非税支出497.5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74.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工作,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每年都呈下降趋势 。公务用车运行预算比去年有所增加,主要考虑的是车辆老化问题,修理费会比往年增加。
二、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