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邵阳市双清区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4、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5、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8、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9、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10、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
11、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2、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13、2021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14、2021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履行全区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外的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城市开发边界线以外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确权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外的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5、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企面落实省委 市委,区委关于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 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6、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工作和联系全区内地勘单位编制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7、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客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8、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9、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0、根据区委授权,对乡(镇、街道)以及园区相关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1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业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区级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石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邵阳市双清区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包括:1、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信息综合股(档案信息股、测绘股、政务服务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规划监管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监测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地质勘查矿业权管理股)、林业股(森林防火股)。 2、人员编制情况 编办核定编制数是15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为27人,其中在职人员2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和二级预算单位(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邵阳市双清区石桥自然资源中心所和邵阳市双清区火车自然资源中心所)。
(二)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邵阳市双清区自然资源局本级; 2.邵阳市双清区石桥自然资源中心所; 3.邵阳市双清区火车自然资源中心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8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4.6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84.69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预算500万。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84.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3万元,农林水支出1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697.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84.69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84.6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8万元,占8.35%;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11.89万元,占4.18%;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05万元,占4.2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7万元,占1.4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1万元,占0.1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林业)支出12万元,占4.22%;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48.61万元,占52.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8.86万元,占17.16%;住房公积金支出17.02万元,占5.98%;地质灾害防治支出6万元,占2.1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42.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4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等方面;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工作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设施农用地办理及入库,加大规模化养殖,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方面;卫片执法工作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动态巡查,月清三地工作执法等方面;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库、图斑勘察,外业巡查、内业入库等方面;育林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植树造林等方面;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飞防播撒、枯死木治理、施工设计及处置、定期巡查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安排为217.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6万元(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工会经费1.63万元,党支部活动经费1.63万元)。基本支出经费安排共计242.69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242.6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
(2)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6.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66.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
(3)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经费安排为5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2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84.69万元,基本支出242.69万元,单位项目支出54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