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收支分类(政府预算)
5、收支分类(部门预算)
6、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工资福利(按部门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个人家庭(按政府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个人家庭(按部门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商品服务(按政府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商品服务(按部门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7、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18、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19、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1、专项清单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拟定经办管理办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政策法规的意见。
2、负责我区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和服务;负责我区统筹外待遇的经办管理和给付。
3、负责拟定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管理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代发资金。
4、负责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数申报、基金归集、经办工作。
5、负责我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及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负责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和权益记录。
6、负责我区参保对象待遇标准的核定和给付;承担我区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7、负责我区参保对象待遇标准的核定和给付;承担我区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8、负责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经办业务的稽核工作。
9、负责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经办业务的稽核工作。
10、负责我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统计相关事务和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11、负责我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统计相关事务和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12、负责我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和我区公共信息查询服务。
13、负责我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和我区公共信息查询服务。
14、负责规定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15、负责规定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16、在上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指导下开展业务经办工作,加强经办能力建设。
17、在上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指导下开展业务经办工作,加强经办能力建设。
18、负责我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负责我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构成包括双清区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区编办核定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政法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双清区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邵阳市双清区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8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1.8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5.88万元,主要是单位机构改革后两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81.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5.88万元,主要是单位机构改革后两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1.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58.6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23.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监管和退休资格认证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4.9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23.01%,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6万元,项目支出23.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